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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香港DHL安哥拉(AO)清关提示--增值税
发布时间:2019-10-08 17:11:32
接香港DHL通知,自2019年10月1日起,安哥拉政府将首次开始实施增值税(VAT),所有进口安哥拉的商品(到岸价,成本+保险+运费)以14%的税率取代原10%的消费税,货件随货发票需详细注明货件的CIF价值(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)。
当地税收制度的变化在于:增值税的注册公司可以退税,而之前的消费税不可退税。另外,符合免税的商品种类可联系当地海关了解。
以上要求请贵司知悉并在出货前与寄/收件客户做好沟通解释,避免货件因不符合海关要求导致退件或产生税费争议,如因清关不符合引起的一切清关延误或退件的费用,责任将由贵司自行承担,多谢配合。
恒捷时速递
2019-10-8